广东省卫生厅18日公布,自1月5日接到首例狂犬病病例报告至6月30日止,广东省共报告狂犬病病例74例,其中茂名市32例,湛江市8例,韶关市6例,东莞市5例,清远、梅州、河源市各4例,广州、阳江市各3例,揭阳2例,江门、惠州、汕尾各1例。
疫情发生后,广东省卫生厅多次派员赶赴疫情比较严重的茂名、湛江协助当地处理疫情,并及时与省公安厅、农业厅、工商局联合召开了狂犬病防治工作会议,部署了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加强对疫情较重地区的督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了防治力度。其中茂名市组织人员3385人,捕杀了6859只犬,非疫区免疫注射60000多只犬;搜索犬伤人数1727人,狂犬疫苗接种人数3443人。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传染病,主要通过感染了狂犬病毒的犬、猫、家畜和某些野生动物、禽类、蝙蝠咬人而传播,潜伏期短到10天,长至2年或更长,一般为31天—60天,病死率居传染病之首,几乎为百分之百。自1990年至今,广东省狂犬病发病人数共计78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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