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即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本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在本市推行六项制度,确保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落实,保护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新《条例》,本市将在9月1日之前全面推行六项制度:一是建立前期物业管理备案审查制度。即:开发商在售楼前要聘请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物业管理方案,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从源头上解决物业管理内容不规范、服务无标准、收费不合理、建售管脱节的问题。二是建立物业管理双确认制度。即: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还要书面确认《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在买房的同时买到透明的物业管理,使三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承诺契约化。三是建立业主会制度。由原来的管委会制度转变为业主会制度。业主会享有决策权,管委会是业主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日常监管职责。四是建立住房维修基金制度。凡是出售和购买商品住宅的,都要按比例缴存维修基金,建立住房“养老”保障机制。五是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费双向协商制度。即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自主协商确定,让业主能够选择到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六是建立新建住宅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促进两业分离,保障业主选择权的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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