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市2003年至2005年再就业规划纲要》近日获得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按照《规划》,本市将全面落实完善增加再就业支出预算等10项政策,积极推进再就业工作。
●调整社保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执行时间
●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
●扩大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将小额贷款政策扩大到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创办的小企业。
●放宽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调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有关政策执行时间
●调整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办法,切实保证专款专用。
●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优惠政策
●用好中央补助地方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结余部分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调整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负担办法,增加购买公益性岗位总量,托底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
●增加再就业支出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