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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一中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了“蔡吉祥状告首都经贸大学汪平教授等人著作侵权”一案。此案的被告多达7个,分别是在涉嫌侵权书籍《最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技巧、参数与案例分析》上列名为编委会主任的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理财学研究所所长汪平;以及列名为编委会副主任的财政部《国有资产》杂志社副主任郑伟、铁道部科学研究院主任刘泰山、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张明达;出版该书籍的中国统计出版社;销售书籍的天津东北角书店和知学商贸公司。因涉案人员大多是知名人士和单位,此案引起了国内众多媒体的关注。加之案情复杂,法院的合议庭经过整整一天的法庭调查、庭审审理,最终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令人疑惑的是,出庭的各署名被告均表示并未参与写作,谁是真正作者他们也毫不知情,那么,该书的真正作者到底是谁呢?
□多名被告未出庭
昨天,被告汪平、张明达均没有露面,只是派律师出席了庭审,而郑伟、刘泰山则既未露面,也没有派律师参加诉讼。合议庭经确认起诉书均已经邮寄送达后,决定缺席审理,并确定了庭审三大焦点:即原告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被告有无侵权行为以及原告提出的索赔数额是否合理。法庭上,蔡吉祥先生及其律师表示,涉诉书籍中有大量未经他许可而擅自抄袭其专著《无形资产学》第一至第三版内容,共计侵权字数为28万余字,占该书实际内容33万余字的83.46%,为此,请求法院判令众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书籍的印刷版及所有库存书,在《天津日报》及全国其他权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依法连带支付侵权赔偿金等共计75万余元。为支持自己的主张,蔡吉祥提供了5组72份证据。
□两知名署名编委否认剽窃
被告汪平的代理律师表示,他只是为了给朋友帮忙而应邀署名,收取了一定的审稿费,根本没参加该书的实际编写,所以并不能构成剽窃;被告张明达的律师则称对此事毫不知情,只是在一个签名表上签过字,甚至连对方邮寄来的1千元看稿费也给退了回去,他更没有参与侵权;被告出版社在答辩时承认涉诉书籍有侵权事实,承认自身存在失误,但同时表示其只印刷了1200册,并且当得知该书存在问题后立即采取了措施,对剩余的600册左右图书予以了封存,因此认为原告提出的索赔数额过高;被告书店表示,他们从正规途径购进图书,并不存在过错,并且已经将剩余图书做了撤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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