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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毒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因他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故法院决定对他暂予监外执行。在此期间,他居然又去运输毒品,且重达382克。记者昨日获悉,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在西昌审结该案,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林东(化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艾滋病患者因贩毒被判刑后,又在服刑期间去运输毒品,我省以前还未出现过。
2003年3月16日上午9时许,西昌铁路公安处攀枝花火车站派出所值班民警在车站候车室巡视时,发现一男子见到民警后惊慌躲闪,遂上前盘查。民警在该男子的黑色旅行包中,发现了用塑料袋包裹的3块白色可疑物和3支一次性注射器。民警随即将该男子扣留。
经审讯,该男子供述其名叫张林东,包内3块白色可疑物是毒品海洛因,准备乘攀枝花开往北京的K118次旅客列车到陕西宝鸡转车将毒品运往新疆。后经鉴定,张林东携带的确系海洛因,共重382克。西昌铁路公安处刑警在远赴新疆、广州的继续侦查中还查明,张林东于2000年12月2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因他感染了艾滋病而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林东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运输毒品罪,应数罪并罚和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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