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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经验引发房价忧虑
“圈地运动”一词之所以让很多天津购房者担心,原因之一是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圈地运动”有着与目前天津近似的现状。例如当时大量“三外”(外国、外地、外行业)资金的介入和本地一些房地产企业的快速成长。而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天津,几大工程的同时启动也要求大量的外来资金介入。这种经济结构的近似趋向使很多人也开始担心天津的“圈地运动”将和当初北京、上海一样,拉升房地产产品价格。
两三年前,“圈地运动”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就已经轰轰烈烈。很多市中心黄金地段或城市中一些颇具发展潜力的地段大多被开发商们想尽办法“圈”了去,虽然很多人只是以先付少部分资金的方式“占”住开发权,但整个北京市的土地价值却因为这种资源快速分配而飞升,以至于北京市的房价也在短短两年内涨到了过去十几年的最高水平,上海市场的情况也很相似。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些经验就难免让人把“圈地运动”与房价上涨联系起来。
●本市“圈地运动”未成气候
与北京、上海相比,天津的“圈地运动”只是浅尝辄止。
从事房地产行业研究多年的华博士认为,天津的“圈地运动”规模和时间都很有限,而去年6月推出的新土地政策又使天津成为全国第一批正式结束“圈地”的城市。
华博士表示,天津“圈地运动”的形成大约始于2001年初,去年6月即告结束。这一时期很多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低成本的土地储备,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大部分企业不可能一次性全部付清土地金,尤其“圈地”时期,为了同时获得多处土地资源,开发商更不愿将资金都押在一块土地的交易上面。多数企业的应对方法是,先交纳很少部分的土地预定金并签订出让协议,待通过贷款或销售等途径充实了资金流以后,再陆续偿付剩余款项。
在广告中提出“圈地运动大赢家”的开发企业表示,自己只是希望突出项目地段的可贵,吸引更多的购房者。而换个角度来看,购房者对“圈地”的不同理解,往往给开发企业提供了新的空间。
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往往也是“圈地”者的关注所在。很多谨慎的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先要了解开发公司的实力,土地储备规模自然也是对其实力衡量的标准之一。于是,“圈地运动”相关的宣传往往成了开发商给购房者提供的“定心丸”。但实际上,很多未完成付款的土地并未成为其实际储备,也并不能代表公司实际的资金实力。
●新土地政策终止“圈地”
“圈地运动”中低价成交的土地使国家成了最直接的受害方,因此,从2002年开始,土地政策规范化进入转折时期,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11号令出台后,各地都在进行土地政策的调整。在全国第一批亮相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则标志着天津的“圈地运动”在全国率先鸣金收兵。
新政策对于土地交易方式和开发时限的进一步要求使开发商们已经“圈”到手的地也并不保险了。去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不符合要求的土地还有可能被收回。
按照本市新的土地政策,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的土地,国家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土地,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土地,都将被视作闲置土地,由国家统一处理。
很多公司在去年新土地政策出台前就已经囤积了不少的土地,但市土地管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其中很大部分土地都存在付款不全、限制时间过长等问题,而新政策恰好给这些“圈地”者增加了土地使用过程中的成本压力。
有专业人士认为,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特点将督促大多数开发商尽力保住手中已有土地,也就意味着其规划、开发速度都将加快。因此,土地购置与土地开发面积的暴增则被很多人看作2004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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