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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近来记者陆续接到一些群众反映,他们先后多次在家中收到夏梦公司散发的“购皮装、西服刮大奖火爆热卖活动”广告宣传奖券,该奖券注明:“本活动经权威机构认证:1、经天津和平区工商局备案,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2、经天津市公证处公证,活动真实有效,信誉有保证。”
反映此问题的徐先生说,他在去年下半年至今连续接到数十张这样的奖券,无一例外都是带三个“发”字的一等奖,如此高的大奖比例令人吃惊,更为不合情理的是,他们销售的特价西装和皮装最低价为398元,而广告中标明一等奖的“玉笛牌音箱+功放”市场零售价却高达880元,商家会做如此赔本的买卖吗?而这样的促销方式竟然有国家有关部门为其作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日,记者先后与工商和平分局、天津市公证处联系,两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都介绍了夏梦公司未经他们同意,就擅自使用他们单位的名称在奖券上做宣传的问题。工商和平分局广告科有关人员介绍,广告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以国家行政机构的名义做宣传,夏梦公司此次印制的奖券违反了广告法,并且工商部门批准夏梦工贸有限公司的奖券只能在“国际商场内摆放散发”,该公司却利用其它渠道向社会发放奖券,有关部门将对此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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