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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天气转暖,城市的外来人口日渐增多,他们的劳动为津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有一些外来人员由于各种原因而流落街头,他们的境况和遭遇受到了救助管理站的关注。迄今为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正式实施7个多月了,那么救助管理站运作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日前,记者来到了天津市救助管理站,发现这里运转有序、管理规范,但同时也了解到一些颇令救助站“头痛”的新问题……
3月18日早上8点多,天津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杨建勋像往常一样,提前十几分钟便来到了单位上班。走到单位大门口,杨站长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接待室,和7个多月前相比,这里显得有些冷清。
仅仅7个多月前,这里挂的还是“天津市收容遣送站”的牌匾,当时每天至少要“迎来”十多个“三无”人员,最多的时候这里曾经住进了上百人。但由于《办法》在名称、内容和思路上都有了重大改变,所以旧的管理模式要改变,旧的工作方法也要改变。在过去的7个多月时间里,杨建勋和天津市救助管理站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在从“收容”到“救助”的变迁中重新寻找自己的角色定位,这期间他们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新难题……
难题一:如何甄别救助对象
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办法》要求对求助者的身份进行甄别,这成为市救助站每天都要面对的最为首要也是最复杂的难题。据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要询问求助者的姓名、年龄、户口所在地身份证、近亲属等一系列详细资料,尔后根据每个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求助人员的家庭住址多处于外省偏远山区,通讯手段极为落后,导致救助人员无从查考,这无疑加大了甄别救助对象的难度。
难题二:口述情况难辨真假
由于大量信息均是来自于求助者本人的口述,因此很多情况难以得到核实。有些求助人员刻意编造虚假姓名,有意隐匿真实情况……
市救助站的一位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前不久,一位自称江西某地的打工者到站里求助,想要一张返乡车票,救助站对其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然而,当地派出所的回复是查无此人。救助站立刻重新询问打工者,打工者又报了安徽省的一个地名。救助站再次对此进行核实,当地派出所亦称查无此人。
救助站工作人员再次对打工者进行了说服教育,最后打工者说了实话。原来他是安徽省某地人,去北京打工后迟迟没有找到工作,他便去北京市救助站求助,并从那里得到了一张火车票。但他不慎将票丢失,于是就通过扒火车到了天津。到天津后,他想以同样的方式再拿一张火车票。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类情况他们经常会遇到,有时为了核实一个情况,工作人员要打十多个电话,但即便这样也未必能够彻底核实。
难题三:如何杜绝骗助行为
“救助站不是养懒汉的地方,我们要杜绝重复救助或骗助现象的发生。”杨建勋说。
由于核实求助对象的口述情况存在一定困难,因而出现了一些重复救助或骗助的现象。据介绍,在前不久的一次街头引导工作中,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意外发现,在11名被引导的求助者中竟有4张熟悉的面孔。
面对这一现象,杨建勋颇感无奈,但他也有自己深入的思考。“要杜绝重复救助或骗助现象的发生,既要求救助站工作人员具备高度责任心和丰富的经验,还需要在全国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络平台,只要工作人员上网一查,就可以获知全国各地的相关信息,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重复救助和骗助的问题。”杨建勋如是说。
难题四:痴呆老人难以安置
杨建勋有些无可奈何:“如何妥善安置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残疾人这些特殊人群,是救助站目前最为头痛的难题。”
据介绍,不久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刘大娘与家人失散。救助站工作人员想尽了办法,但老人一直无法说清自己的基本情况。正在救助站一筹莫展中,幸好老人的家人及时找到救助站,将刘大娘接走。
杨建勋表示,找到刘大娘的家人可以说十分侥幸。实际上,被送到市救助站的走失老人大多是老年痴呆症患者,他们无法提供明确的个人资料,查找亲属十分困难。此外,还有一些居住在贫困地区的孤寡老人,他们一般没有直系亲属,即使查到家庭地址也无人将其接走。市救助站能做的只能是给当地政府发函,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如果发函也解决不了问题,市救助站就只能派人护送老人回家了。但市救助站毕竟人力、财力有限,这对市救助站来说是个不小的压力。
难题五:特殊人群救助两难
尽管按照有关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但所谓“特殊情况”对那些特殊人群来说就是一种“普遍情况”。长此以往,将会有越来越多这样的受助者长期滞留在救助站内。这种情况不仅将使救助站难以承受,同时也有悖于救助的“临时性”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相对青壮年受助者,孤寡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救助要难得多,这些特殊人群的“出口”十分不畅。据粗略统计,天津市救助站西青分站目前滞留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在50至60名左右。按照规定,救助站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然而据报道,某市救助管理站里的一些属于特殊人群的受助者,有的受助时间已达两个月以上。
难题六:“职业乞丐”拒不领情
杨建勋说:“目前街上有一些‘职业乞丐’,我们虽有心救助他们,却鲜有人领情。”
据介绍,不久前,塘沽救助管理站流动救助车发现一名身穿学生服装的女孩低头跪在路边,在她身前摆放着一张写有悲惨身世的“求助信”和“休学证明”,信上说这位女孩16岁。
救助站工作人员随后将其接回救助站,但女孩始终缄默不语。经过耐心地说服,女孩终于开口道出实情。原来她今年已经22岁了,已婚并育有一个4岁的孩子,因与丈夫发生口角,遂离家在外闲逛。后来她花了30元钱,购买了一套“求助信”和“休学证明”,然后就到天津“赚钱”来了。女孩拒绝了救助站送她回家的帮助。
据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职业乞丐”往往都不愿到救助站来,原因主要有三点。
首先,“职业乞丐”每天都有一定的“收入”,有人甚至“收入不菲”,他们当然不愿放弃这个财源而被救助回家。其次,很多“职业乞丐”早已习惯流浪乞讨的自由生活,因此他们宁可街头乞讨,也不愿进救助站。第三,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为应急性的临时救助,但这些临时救助不能解决那些流浪乞讨人员的根本问题。一些“职业乞丐”的家乡比较贫困,这些乞讨人员即使被救助返乡,也可能会为了谋生再次出来乞讨。所以这些乞讨人员干脆拒绝救助,一直在街头乞讨。
事实上,像天津救助管理站遇到的尴尬,其他城市的救助站也或多或少地遇到了。有关专家指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仅有救助站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全社会应该共同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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