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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生收红包、拿回扣将被“开除”
对于这个“红包禁令”的效果,天津医科大学附属第三中心医院副院长郑新力认为成效多大还有待观察。
她说,“红包”问题并非仅靠一时的查处治理就能解决的。
有观点认为,医生是高风险职业,特别是经常做手术的外科医生,一旦碰上一个医疗事故,不仅要面临被病人家属打骂的可能,还有可能吃官司,甚至一生无法再当医生。但是目前国家对医生的职业风险没有任何其他补贴,医生的收入与职业本身的风险不成正比,因此当病人送上“红包”时,有些医生就顺理成章地收下了以弥补过低的收入。再加上目前仍是以药养医,医生正常的劳务收入很低,还没有其他渠道获取利益,技术好、水平高的医生不一定能获得高收入。
郑副院长说,“这些问题的焦点其实就集中在分配机制上。”
“医生这个职业风险很大,每天面对病人,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大祸,医生的工资里没有风险基金,但担的责任又大,在分配这方面,医院没有补偿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有水平、技术好的医生得不到有效补偿,怎么能提高积极性?医院现在是按市场机制来经营,但在分配上又不符合市场分配原则。”
她说,医疗资源过少让现在的医院成了“医老大”,知名医院更是如此,对于病人来说,不能因为某家医院收“红包”就不去看病,而且也很难找到不收“红包”的医院。慢慢的无论病人愿不愿意,送“红包”毫无商量地变成了一种“规矩”,由当初简单的表达谢意演变成必须支付的费用。
她认为,只要不扩大卫生资源,只要病人对医院的选择性不成倍的增加,医生收受“红包”就很难真正杜绝。
1998年9月1日,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肝胆病院在全国率先实行“病人选医生”改革,患者择医的自主权得到增强的同时,院里提出这样一条游戏规则:医患关系没有解除之前,任何人不许收受“红包”,否则就是“砸”医院“饭碗”,反之,医院就要“砸”他的“饭碗”。
这个游戏规则被认为是用人与分配机制的改革。
“这种选择一方面是医院内部,医院选择最佳人选(学识、技术、医德)做学科带头人,然后由他(她)自己选择业务素质俱佳的医生组成医疗组,上下级医生之间可以双向选择。另一方面,病人在住院时可以综合考虑医生的服务、医术、医德、收费等因素来选择自己的主治医生。”
该院公关部主任朱广苓告诉记者,“这样做的好处是,‘红包’现象没有了市场。”在该院第11病区普外病房,张淑青做脐疝手术,她和老伴住进医院后就开始四处打听手术“红包”行情,“对面病房里那个大爷说‘不用给!’医院和医院都不一样,关键还是看领导怎么管,住院费就这么高了,再给‘红包’咱心里不服气。就拿我闺女去年生孩子来讲,女儿女婿都下岗,生孩子时人家都说得给大夫‘红包’,这不,给了400块。‘红包’吧,你说给少了人家看不上眼,给多了咱也送不起。”
机制建立起来的同时是监督贯彻和处理。医院通过各种渠道考核员工的工作质量,并将这些数据与工资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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