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10日从天津市药监局直属分局获悉,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隐形眼镜,但截至昨日,全市眼镜经营店只有几家向该局提出办理这一许可证的申请。市药监局直属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经营企业:应尽快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否则按无证查处。
三个月前,天津市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目前申请办理的企业寥寥无几。据介绍,隐形眼镜又称软性角膜接触镜,连同它的护理液在内都已经列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范围,因此,经营软性角膜接触镜的单位,应该取得医疗经营企业许可证。
据介绍,隐形眼镜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安全,全国已经发现有患者配戴后发生视觉模糊、角膜发炎等症状,严重者发生阿米巴原虫、绿脓杆菌等感染,甚至导致角膜穿孔、眼球受损。按照有关规定,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除应符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条件外,负责人及相关的质监、服务人员也应具有一定的学历,可为消费者提供所需的指导;验配机构还应配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眼科医师并有相应的验配场;在配戴之前,经营者还应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眼部检查,并详细介绍其使用说明及副作用;为了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经营者还应对配戴者进行随访、定期复查,检查光度、视力、移动度、中心定位、舒适度等。
专家提醒配戴者如出现眼部刺激、发痒、不适、眼中有异物感或擦伤感、眼部发红、惧光、出现异常分泌物等不良反应,应立即摘下镜片,及时到医院就诊。
昨日,在古文化街,一位摊主戴着一副古怪的眼镜向过路人展示,并介绍其具有防紫外线的功能,这种售价十元左右并有十余种款式的怪眼镜吸引了很多年轻人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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