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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获悉,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出部署,要求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重点查处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行为。
此次检查重点为:服装加工、玩具生产、餐饮服务等用人单位,城乡接合部等地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强调,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凡发现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对于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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