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沈剑平):曾连续报道的天津市首例见义勇为索赔案今天上午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盗窃电线后驾车逃窜、撞死护林员慈洪生的被告陈某被以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起诉。慈洪生的弟弟慈洪亮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向陈某提出索赔47万余元,这比此前所述的35万余元索赔额又提高了12万余元。对此,慈家的委托律师刘雨生表示,索赔数额之所以调整,是因为本案适用今年5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他们根据新解释对索赔额重新进行了计算。
据指控,被告人陈某,男,27岁,捕前是本市北辰区青光电力安装公司的工人。案发当日上午,他伙同王某某、尹某、李某等5人(均另案处理)驾车窜至本市武清区杨村小世界东侧,盗窃苗地内电线杆上的光铝线,被巡逻至此的慈洪生等人发现。被告人陈某在驾车逃跑时,将站在公路上拦截的慈洪生撞倒。慈经抢救无效身亡,随后其行为被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认定为见义勇为。
庭上,陈某对上述指控没有异议,只是强调自己开车撞倒慈洪生时,并无主观故意,而是怕被抓住想要尽快逃跑。陈的代理律师张志良也辩称,陈当时只是做贼心虚,想要尽快逃跑,对其驾车可能撞伤或致慈死亡的结果仅是持有放任态度,而非直接故意。陈某在接近受害人时,已试图转弯,但由于车速较快(陈供述当时挂着四档)、公路狭窄,受到中间隔离带的限制,所以没能绕开被害人。另外,陈某对起诉书指控的自2002年9月起伙同他人先后12次盗窃废弃电力物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慈家索赔包括20余万元精神抚恤金在内共计473796.88元,被告人陈某及其代理人均未表示异议,并愿意赔偿。
慈洪生的弟弟慈洪亮和妹妹慈凤英到庭参加了旁听。整个旁听过程中,他们显得较为平静。与之相反的是陈某的妻子和岳父,他们默默地坐在旁听席的另一侧,期间几次因情绪过为激动而流下眼泪。陈妻面对媒体的采访一言不发。休庭后,他们围在主审法官身旁,表示无力支付如此高额的索赔。
庭审结束后,慈洪生的弟弟慈洪亮和妹妹慈凤英接受了记者采访。慈洪亮说,父亲之所以没来,是因为哥哥身亡后受到了非常大的打击,现在身体还很虚弱。事发至今,肇事者和其家人都没有说一句道歉的话,我们提出索赔只是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慈凤英也表示,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道。当记者询问如果被告人陈某无力支付赔偿款他们会怎么办时,慈洪亮表示,他们会考虑向此事的受益者——电力部门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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