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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医学院领导向法官颁发聘书 |
北方网消息(记者沈剑平 通讯员吉学刚):6月22日下午2点整,天津中医学院的大学生们,在和平法院的大法庭上了一堂特殊的法制课。同时,天津中医学院与和平区人民法院共建法律教学基地活动也引向深入。
中医学院的教学对象是中医药专业的学生,对他们而言,法律基础课的意义不仅在于培养合格的大学生、合格的公民,而且为将来的医事法规课程的学习,造就医术高超、医德高尚、依法行医的义务工作者奠定基础。自1993年开始,中医学院与和平区人民法院合作,建立了“大学生法律现场教学基地”,11年来,学院与法院共同筛选典型案例,组织学生亲临法庭,现场观摩一审庭审的真实场面,回校后进行课堂讨论,接受相关的教学辅导,然后撰写论文。这种案例教学法直观、生动,能使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的神圣和执法的公正,缩短了学生从学法到用法的距离,对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有显著的成效。1995年,在原天津市教卫工委书记、现天津市委副书记刑元敏、天津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的主持下,学院与法院领导互换协议书,建立“法律课现场教学基地”。至今,已有6届大约4000名学生参加现场教学。
为进一步加大教学的针对性、提高教学的时效性,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6月22日,学院、法院双方的领导揭开写有“天津中医学院法律教学基地”的标牌,并共同放入和平法院,标志合作又进入了新的里程碑。
中医学院已聘请和平法院的院长、审判庭的庭长担任学院法律教学的客座教授,今后将按照教学进度,有计划地安排为学生讲课,邀请法官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 | 年轻的他们坐在法庭上一脸懊悔 |
揭牌仪式结束后,学生们在大法庭上了旁听了一平均年龄只有24岁的五人抢劫团伙的案件。当听到法官宣读这起案件中的一名被告人竟是大学毕业生时,学生们同时发出惋惜声。一名学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讲道:“基地建立后,不仅有法律课程现场教学,而且多次举办法律义务咨询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这一切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作为我们学生,能够亲临法庭,感受法律的威严和执法的公正,对树立我们法制观念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今天庭上受审的这些被告人与我们都是同龄人,如果他们能像我们接受过这样的‘课程教育’,可能今天就不会在这里了。”
编后语:法律基础课是普通高等院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必修课程,是“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和思想品德课程)教学的主干课程。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既是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又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要求,更是培养“四有”新人综合素质的要求。天津中医学院的此种做法值得每个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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