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沈剑平 通讯员李炳霞):6月23日上午,华纳唱片(香港)有限公司状告天津知名歌厅东方之珠侵权一案,在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件是天津市音乐电视维权行动的第一案。原告华纳唱片(香港)有限公司诉称,去年年底发现本市天麟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东方之珠KTV娱乐超市,将部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MTV以卡拉OK形式向公众放映,以进行营利。‘华纳’认为其是著名歌星郭富城演唱的《分享爱莫能助》、《听风的歌》、《爱的呼唤》等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东方之珠’未经华纳许可,擅自进行播放,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益。为此,‘华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作品放映权的侵害,不再公开放映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指定媒体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35万元人民币。
法庭上,原告提供了涉案作品的实物光盘、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办事处对光盘所作的公证认证声明书、天津市公证人员在东方之珠拍摄的涉案作品播放情况的光盘等证据材料。
但被告却认为,原告方并非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所称的国际唱片业协会并不具备著作权人认证的资格,其认证和声明应属无效的,而原告出示的实物光盘更不能作为权利证明。并且,原告的几项诉请均无事实依据,被告对原告的诉请进行了一一反驳。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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