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今天上午,天津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对备受国内外瞩目的“塔斯曼海轮溢油案”进行主体部分——公共证据部分(诸如漏油量、污染区域、污染介质等)进行审理。
|
污染区域中的海洋生物 |
“塔斯曼海轮溢油案”特点十分突出,有众多的“第一”:对审判而言,这是天津海事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外油污诉讼案,也是中国加入1992CLC公约后的第一起油污诉讼案;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着适用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律的尝试;同时,此案的维权者还有海洋局,政府为“海洋”维权这在国内也是首次;另外,此案包含多个诉讼,涉案原告达1600余名,索赔标的总计高达1.7亿余元,预期此案的审判也将要打一场“持久战”。
据悉,“塔斯曼海轮溢油案”的审判“阵容”也十分强大,天津海事法院院长李柏华亲自担任担任“公共证据部分”庭审的审判长及天津市海洋局诉“塔斯曼海轮”案的审判长,副院长吴立群担任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诉“塔斯曼海轮”案的审判长。另外,中国工程院院士丁德文等海洋专家也将出席法庭庭审,就案件的专业性问题当庭接受法官和当事人的询问。
今日法庭上,天津海事法院5名法官组成了“加强”合议庭。原告席上就有10名律师,分别为“塔”轮案10起案件的代理人,三方被告也各自派出一名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今天,100多人的大法庭里座无虚席。中央电视台对此次庭审进行全程录播。今天主要就10起案件的公共证据部分进行审理。开庭不久,法庭总结出了9个争议焦点。随后,法庭主持原被告双方就焦点问题进行事实调查和辩论。截至发稿时,法庭正就“塔轮船舶资料情况”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