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V究竟是“电影作品”还是“录音录像制品”?罗湖区80家卡拉OK歌舞厅经营者对此联名致信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请求市人大进行正式界定。今日,这封签名信将上送市人大有关部门。
行业协会重申不和解
8月6日下午,罗湖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召集80家歌舞厅的经营者在罗湖文化公园举行会议,就华纳唱片公司状告三九月光城和酷比龙两家歌厅侵权案进行紧急磋商。
7月下旬,深圳三九月光城和酷比龙两家歌厅先后收到法庭传票:49家“维权”唱片公司之一的华纳唱片指控它们将华纳拥有版权的3首郭富城歌曲的MTV以盈利为目的进行播放,侵犯了华纳的版权,要求它们立即停止侵权,并以每首MTV10万元的价格进行赔偿。8月3日,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天的庭审,酷比龙同意与华纳唱片公司和解,协商赔偿数额,而三九月光城则拒绝和解,决定把官司进行到底。
就此,80家歌舞厅的经营者磋商后达成共识,凡是罗湖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一律不与唱片公司和解。协会秘书长张效坤的态度很明确,表示在国家有关部门还没有对MTV版权问题作出明晰的解释之前,面对接踵而来的唱片公司的指控,“和解”将没有尽头。
近10亿元的“灭顶之灾”?
按照“49家唱片公司”要求支付的每首10万元的“放映费”价格,深圳的卡拉OK仅到今年年底就要为此支付近10亿元。这将给深圳的歌舞娱乐行业带来灭顶之灾。80家歌舞厅的经营者经过8月6日一个下午的讨论后决定,给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开信,请求市人大利用深圳的地方立法权,对MTV究竟属于电影作品还是音像制品进行界定。
在这封公开信上,歌舞娱乐行业协会列举了MTV不是电影作品的理由:其一,MTV画面只是图像之间的简单组接,并不像真正的电影有完整情节。其二,如果MTV属于电影作品,那么其进入市场的管理规定应使用国务院颁发的《电影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而MTV的制作、发行和管理,从来没有履行过这项规定,如果把它们算作电影作品,那么它们连在国内播放的资格也没有,因此不存在“收取版权费”之说。其三,MTV和卡拉OK磁盘在国内长期以来一直由文化部门作为“录音录像制品”进行归口管理。
张效坤介绍,公开信将于8月9日送达市人大常委会,此外,协会将于8月10日通过特快专递,把公开信送呈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全国人大对MTV版权界定引起重视,尽快解决这一事关行业命运的纠纷。据了解,深圳的行动也得到了广州行业协会的声援,他们也将有类似的报告要送呈全国人大。
明年自拍MTV
为了应对“MTV应收播映费”的可能,罗湖区歌舞娱乐行业协会在给市人大的公开信上还提出:在卡拉OK娱乐业兴起之前,《著作权法》没有规定机械表演权和放映权,卡拉OK伴唱带制作者也一直放任卡拉OK播放,没有行使权利。就算要收费也要考虑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给娱乐行业一个必要的过渡时间。
另外,据张效坤说,为开辟罗湖区歌舞娱乐业更大的生存空间,保护协会会员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娱乐行业协会的130余家会员表示明年要自拍MTV。协会将出面申请报批组建专业拍摄MTV摄影组,自行拍摄MTV,目前机器等各方面已经完全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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