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跟随工商河东分局消保科执法人员来到超市的饼干柜台前,只见货架上一种由烟台广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合牌”饼干正在进行“买四赠一”的促销,购买四包该厂生产的饼干,就可以得到同品牌的葡萄巧克力曲奇饼。当执法人员翻看被当赠品的这些曲奇饼时发现,这些曲奇饼的外包装上印的生产日期为2003年9月9日,而保质期只有10个月。也就是说,这些曲奇饼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到了保质期,已经不能食用了。随后,执法人员在附近的货架上还发现,该厂生产的部分草莓巧克力曲奇饼的生产日期为2003年10月初,也已经过了保质期。
该超市负责人员表示,这些赠品极有可能是该公司促销人员自行与商品捆绑在一起销售的。他们将立即通知该公司负责人,配合工商部门妥善处理此事。
工商执法人员说,国家对于赠品也有严格的要求。规定赠品也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要求,不能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东西作为赠品,坑害消费者。《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中对于食品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定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不能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只有在保质期内才能保证食用安全,一旦超过保质期后,这些原本合格的产品就极有可能产生霉变或者衍生出一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消费者一旦食用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轻则造成身体不适,重则造成食物中毒,甚至还会危及生命。
工商人员还表示,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超过保质期的这种产品,一定不要继续食用,并可以通过12315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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