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7日依法对金佰利酒店组织卖淫袭警案进行了审理,此案共有18名被告人,庭审时间预计为3天。
检察院指控,2003年4月,被告人郭彦鑫、张修领租赁郑州市大学南路122号金光大厦成立金佰利酒店,后伙同被告人张凌云共同管理经营,并聘请被告人赵桂明、魏星做酒店大堂经理。同年8月,金佰利酒店在有关部门尚未批准的情况下,无照开业经营。被告人张凌云、赵桂明、魏星三人,在征得酒店负责人郭彦鑫、张修领同意后,先后纠集、组织8名女青年在酒店内从事卖淫活动。被告人张凌云、赵桂明、魏星、张修领、郭彦鑫通过向客人介绍卖淫女或安排员工向客人介绍色情服务项目的手段,组织女青年在该酒店洗浴中心向客人提供卖淫服务70余次。
同年10月份,被告人董银苹在担任金佰利酒店大堂副经理期间,在被告人张凌云的安排下,将涉及卖淫服务各项内容的价目表打印成册,并伙同被告人赵桂明、魏星在金佰利酒店组织员工进行卖淫服务内容的业务考试。
同年11月7日晚,在金佰利酒店做服务员的被告人李大路介绍的卖淫女在向何某提供性服务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被告人赵桂明、张修领闻讯先后赶到酒店。办案民警出示警官证并明确表示正在办理案件后,被告人张修领离开现场。但被告人赵桂明随即纠集金佰利酒店员工张耀辉、詹俊锋等10人对民警进行殴打,并强行将已被公安民警控制的嫖客、卖淫女及被告人李大路、魏星拉走。同时,为了阻止民警报警,这伙人强行抢走了民警的手机、警官证等物品。随后由被告人张耀辉、姚满、邓金玉等人对受伤民警进行看管。
11月8日晚,被告人张修领在明知被告人赵桂明于7日晚带领金佰利洗浴中心员工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查处卖淫嫖娼活动的情况下,仍然通过他人转交其3000元,资助其逃匿。11月8日至11月13日,被告人柳向军在张修领的安排下,将被告人赵桂明藏匿于其老家以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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