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房管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自9月13日起,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的市内六区生活、住房“双困”家庭开始申请配租廉租住房。
据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自今年7月1日开始向拆迁“双困”家庭配租廉租住房以来,得到群众的热烈响应。为使配租工作平稳顺利开展,有关部门采取了分期分批的方法,使得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解决2003年拆迁户中部分生活、住房“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从9月13日起,开始向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的市内六区享受“低保”或优抚待遇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以下的“双困”家庭配租廉租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到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的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已经公布的配租程序和配租政策不变。
申请廉租房政策解答
申请时需要持哪些证件?证件共分4类9种,分别是:第一类,身份证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类,户口证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三类,困难类型证件———《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第四类,房屋情况证件: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租和物业费各是多少?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较低,主要是考虑到配租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的因素。2004年度,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00元,比现行公房租金平均水平1.59元低40%左右。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5元计收,平均水平低于同等条件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44%。
总共需经过哪些程序?申请廉租住房需经过十个程序。即: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摇号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开具配租通知书、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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