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2001年底,天津市有50家药店被评为“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已经快3年了,“医保定点”的招牌是否为这些药店带来了丰厚的收益。昨日,位于红桥区的一家医保定点药店的经理告诉记者:“拿着医保处方来买药的,一年大约有10个。药店的经营在‘定点’前后没有什么差别。拿医院处方来买的多是中药饮片,而且很多是自费的,而真正的医院处方根本流不出来。”
记者走访了几家医保定点药店,发现他们的情况大都如此。但事实上,本市已有220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按照每人每年药费支出200元计算,医保药费就有4亿元之多。目前这一市场基本为医院药房独占,医保定点药店形同虚设。
药店:利益分配是主要原因谈到医保定点药店为何有名无实时,几乎所有的药店老板都将原因归为一点:依据医保有关条款,只有拿着盖有医院外购章的医保处方到定点药店买药,费用才能到社保中心报销。这实际上意味着患者能不能到定点药店购药,决定权掌握在医院一方。在医药尚未分家、药品还是医院主要收入来源的今天,医院当然不愿意盖这个章,因此封死了处方外流的渠道。总之,根源在利益分配。
社保中心:为了保证患者安全市社保中心业务二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处方药必须由医生开具,这是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目前本市除门诊外,其他外购药都必须由医院的医保科加盖外购章。至于非处方药,本市目前还没有完全放开。
市民:决定权应该交给百姓一位经常在药店购降压药的王大爷表示,“开药凭处方是应该的,但愿意到医院药房拿药还是到定点药店购药,决定权应该交给百姓。”很多业内人士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们认为加盖外购章的规定值得商榷。
繁琐手续挡住定点药店财源然而,医院是否真的像有些人所说,卡住处方不准外购?记者在本市医科大学总医院了解到,一般医院有的药品,都在医院药房购买,医院没有但治疗确实需要,可以加盖外购章到药店购买。患者要求外购也可以,但要到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盖章。在第一中心医院医保办公室,一位女医生一听记者想到定点药店买药,很是痛快。看来,加盖外购章并非难事,只是很多人对拥有这种选择权并不了解。同时,先去医院开处方、盖章,再从医院出来奔药店,繁琐的手续也是很多定点药店人少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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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今年9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新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25条注明,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由此看来,对于患者在哪儿购药,政府并没有太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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