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3月8日,毛泽东主席在杭州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宪法草案》第四稿。由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在杭州初具雏形。50年来,宪法也在与时俱进,推动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一步步走向成熟。
1953年底,在风景如画的西子湖畔北山路84号大院里,一幢别致的小楼掩映在青山绿水之间,毛主席和宪法起草小组的成员们就在这里度过了近80个繁忙的日日夜夜。"主席工作很紧张,经常通宵达旦。"当时担任警卫任务的原杭州市公安局老同志易成铸回忆说。在这里,他们认真学习和比较了世界上各种类型的宪法,结合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经过讨论、研究,几易其稿,确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宪法》。
50年来,宪法也在与时俱进,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种很好的保障的促进作用。如今,我国自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来,共制定了4部宪法,现行的第4部宪法也已进行4次修订,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390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了8000多件行政法规。
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龙说,每次修宪都是在坚持我国国体、政体即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一些具体内容的增、改,从而健全和发展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如非公有制经济的问题,从82宪法颁布以来贯穿了全部四次宪法的修订。1982年宪法本身只规定了个体经济,1988年第一次修正案里面出现了私营经济;然后到1993年的修正案,把其作为了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补充,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地位,为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9年修正案,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提升,成为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04年改成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我们注意到过去只有对公有经济才用鼓励这个词,现在我们看到对非公经济也使用了鼓励,等于是把它和公有经济提到了一个相同的位置上,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扫平了道路。
正是有了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和保障,促进了民营经济地发展,带动了社会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据统计,目前,中国工商注册的企业约1000万户,98%为民营企业,还有近3000万个体工商户。他们对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已超过60%,同时还每年为社会提供300多万个就业岗位,全国职工在这些企业就业人数约占75%,中国居民储蓄余额也超过11万亿元。特别是在第一部宪法的修订之地浙江,在宪法的保障、推动下,民营经济地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制度经济学家罗卫东说,正是有了宪法地保障,打消许多民营企业的顾虑,使得他们能够放开手来发展做大。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公众逐富欲望以及实际行动提供了正确的引导方向。
随着以宪法为龙头的法制建设继续深入和完善,必将对一如既往地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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