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9日上午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市新增4所医院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确定,渤海石油职工医院(二级)、天津市南开区肺科医院(一级)、天津市板桥劳动教养管理所医院(一级)、天津市青泊洼劳动教养管理所医院(一级)为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自今年8月1日以后在这四所医院发生的医疗保险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