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高自考学生张某(在逃)踢球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后,纠集段某等五名同学持铁管将该人打得头破血流。3日,段某等五被告人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受审。据法官介绍,五被告人均来自偏远地区,家属每年要给他们交付高额学费。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五被告人非但不能认真学习,反而聚众斗殴,将人打伤。这不仅说明个别自考学生的素质亟待提高,而且也反映出目前针对自考学生的普法工作还比较薄弱。
本案公诉人在庭审开始后对五被告人提出指控,2004年3月25日下午,就读于本市某学院的学生张某在该学院操场内踢球时,因与翟某相互碰撞而发生争执。为泄愤,张某纠集了被告人段某、王某、巩某,以及刘某、武某等人欲报复翟某。段某被纠集后,分别打电话给被告人李某、朴某,以及吴某、李某某(均在逃),将他们纠集至张某宿舍内,并对报复翟某的细节进行了预谋。谋划妥当后,被告人段某、王某与张某一起各持铁管伙同被告人巩某、李某、朴某等窜至学院操场,找到了翟某。而后,被告人段某、王某与张某一起持铁管对翟某进行殴打。被告人巩某、李某、朴某等人亦对翟某拳打脚踢。最终将翟某打得头破血流。行凶后,段某等五被告人均逃逸。2004年5月19日和28日,公安机关先后将段某等五被告人抓获归案。此次庭审后,法庭将择期对本案做出一审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