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许,温州市公安局经侦、特警、交巡警和鹿城、瓯海、瑞安等地警方联合市地税局稽查局出动警力200余人,对瓯海货运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行动,当场抓获市区涉嫌虚开公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的36名犯罪嫌疑人员,涉案金额高达3300多万元。
今年4月,永嘉县地方税务局在对一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公司取得的216份浙江省公路货运专用发票系假票,涉嫌虚开票面额达384万余元。遂会同温州市地方税务稽查局到温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5月28日,温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专案组,开始了对代号为“5.28”虚开货物运输发票案的全面侦查。
经查,该公司的发票由瓯海货运市场两家托运部的信息员陈甲和戴某提供,并进一步发现了一个由杭州余杭区陈乙、沈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和我市八个县(市、区)货运市场60余名信息员组成的虚开发票的犯罪网络。
据介绍,虚开的发票金额至少已达3300余万元,可抵扣税款231万元,是我市侦破的首例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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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10月1日起,凡在温州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接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包括内海及近海货物运输),在结算运输劳务费用,收取或支付运费时,必须开具或取得全国统一的新版货运发票。
新版货运发票必须由计算机开具,手写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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