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方便群众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减少群众在办理迁移手续时往返跑路,日前,市公安局对天津市全部派出所的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新系统具备了迁入地派出所一次性办结户口迁移的功能。
从12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理由正当的户口迁移,群众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照片等相关材料,即可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不必到原户口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12月1日前已将户口迁出的,仍可持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