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对焦兴国销售盗版图书一案宣告结案。焦兴国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记者从杭州市新闻出版局获悉,因销售盗版图书而受到刑事处罚,这在杭州还是首次。
据记者了解,今年2月,自称是山东梁山新世纪书店推销员的焦兴国来到萧山区某外国语学校和某高级中学,推销了一套名为《高中同步测控优化设计》的丛书。在与学校达成口头协议后,焦兴国从山东省菏泽市一个体书商处购得标价总额为10万余元的盗版丛书9467册,并邮寄给了学校。
据杭州市出版物市场稽查队王队长介绍,3月上旬,学校收到的这批丛书被萧山区工商、文化部门查获,后经鉴定为盗版图书。4月14日,焦兴国被公安部门正式逮捕。9月24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就焦兴国销售盗版图书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杭州市出版物市场稽查队王队长告诉记者,以前有关部门对于这类不法商贩主要是处以行政处罚,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而司法介入能有效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图书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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