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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CN域名不设防,把握时机抢抢抢!”,“花上几百元,抢先注册一个大企业的域名,然后再以30万元的高价卖给它!”在这样的宣传攻势下,天津市一家企业看准“商机”,花5万多元一气抢注了包括“三星”等36个知名企业的中文域名。不料,带给这家企业的并不是滚滚财源,相反,因对方提出异议,抢注的“三星”域名已被无偿转移,其他域名也面临同样结果。该企业认为上当受骗了,并以进行域名注册的代理商存在欺诈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要双倍赔偿10万余元。昨天上午,市二中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原告本市维炎科技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去年7月,被告天津分公司一个姓刘的经理找到他,称现在“域名卖得很火”,且注册域名实行“谁先申请谁先得”的原则,这是一种无风险的投资,除了如“国务院”等受限域名外都可以卖,劝他赶紧抓住机遇抢注几个。在对方的建议下,他从中选购了“三星”、“联想”、“天狮”、“农业银行”等36个中文域名,并花了50400元。不料,时间不长,原告公司就接到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通知,称该中心收到三星电子株式会社针对原告持有的“三星.中国”和“三星.CN”的投诉。今年5月,该中心做出裁决,原告属恶意抢注,投诉成立,上述域名应无偿转移给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此外,原告称,他们事后还发现其中9个域名是空头的,网上反应不了,也查不出来。
法庭上,被告北京中企网动力公司和深圳华企网信息公司的代理人答辩时称,被告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一级代理机构,网络域名注册确实实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被告并没有进行任何欺骗。作为代理商和互联网中心,均不负责审查域名申请是否与其他企业相冲突,“三星”域名被投诉并撤销与被告无关。此外,被告只是为原告的申请进行代理服务,双方并不是买卖关系,不适用《消保法》规定的双倍索赔。原告所称不能显示的9个域名是国际域名,只不过在国内网络上无法显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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