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全国开展首次大规模经济普查
北方网消息:9日,《关于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的若干规定》下发到各区县统计局和委、局经济普查办公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市统计局、天津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经济普查对象应依法接受普查任务;政府统计机构和普查机构要依法纠正经济普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