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弱儿背残母告状3年
悲痛过后,王杰想到了维权。她与付景阳离婚时因这套房子引发的纠纷使她陷入3年漫长的官司诉讼当中。至今她也难以想象何时能回到从前的家里,“房子是我们的,被别人占去了,我俩到法院告他们,让法律帮我讨回本来属于我的一切。”
后来,王杰赶到朝阳区人民法院,一纸诉状将付景阳及付的弟弟、弟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房子。同时,她还以遗弃罪将付景阳告到绿园区人民法院,但后来她了解到,如果付景阳遗弃罪成立将被判处4年到5年有期徒刑,她有些不忍心了,毕竟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她撤诉了。法院为此扣下付景阳的轿车,并变卖成两万元,扣押在法院。
2002年8月4日,朝阳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付景阳卖掉的房子属于他们共同所有,付景阳未征得王杰同意就将房子卖掉,已侵犯了王杰的合法权益。当年9月3日,朝阳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付景阳的弟弟将宽平花园小区12栋3门108室的房子交给王杰,并要求付景阳返还其弟弟夫妇房款7万元。
2002年12月12日,王杰和付景阳在民政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也注明,除付景阳的衣物归他所有外,他们共同的家产,包括酒店、车和宽平花园小区的房子都归在王杰的名下。
然而,2003年6月3日付景阳的弟弟却以王杰与付景阳原是夫妻关系,此案权利关系应以家庭为单位不应分开判决为由,要求法院再审。2003年7月31日,朝阳区法院作出裁定:再审此案,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当年12月31日,朝阳区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告王杰的诉讼请求。
今年9月6日,朝阳区法院又下达了裁决书,裁定王杰对房屋确认使用权纠纷已另案诉讼,王杰打了3年的官司“需待另案审理结果”,并通知王杰“确认房屋使用权”案等待开庭。
——曾经的丈夫现在不知去向
12月10日,记者采访了朝阳区法院蔡文凤院长,她说,由于付景阳至今不知去向,房权一案,法院正在审理当中。现在法院考虑到王杰急需治病用钱,已把变卖车的那两万元于2004年12月8日返给了王杰,让她先治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