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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近日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继2003年天津市内六区及塘沽区17家安静居住小区首批通过验收后,2004年天津又有46个居民小区被授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获此称号的居民区总数达到63个。作为创建国家环保型模范城市6大系列工程中的“安静工程”,实施3年来,目前天津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平均声级5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68分贝;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8%,基本达到创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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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交桥上安了“隔音墙”。 |
据了解,天津针对噪声污染扰民投诉率居高不下的问题,于2001年底正式启动以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并确定到2004年底,天津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平均声级56分贝以下,道路交通噪声保持平均声级68分贝,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2004年,天津公安、工商、环保部门联合对餐饮、文化娱乐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达到噪声排放标准;取缔露天机动车修理点近百个,取缔从事露天黑白铁、铝合金制品加工点200余个,并引导其规范经营、规模发展,增加税收200万元以上;交管部门在优化交通网络中,结合畅通工程合理限定道路车辆流量.市内实行机动车禁鸣,合理实行禁行、单行、环行。通过改造与拓宽道路,减少交通堵塞与鸣笛,不仅使交通噪声有所降低,还提高行车速度,节约运输成本。据交管、交通部门不完全估计,天津主干道路车速比2001年每小时提高5公里以上,创造直接或潜在的社会价值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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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里的“安静提醒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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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个小区被评为“安静居住小区”。 |
为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给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天津从2003年开始开展创建安静小区活动,首批17个“安静居住小区”分别在市内六区及塘沽区产生,2004年的安静小区则遍及天津18个区、县。据了解,环保部门对“安静居住小区”有着严格的考核标准。标准中要求参加考核的小区必须在已经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范围内,达到噪声环境质量一类标准,即昼间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而其他要求也深入人们的生活细节。如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必须防止饲养宠物产生噪声,更不能与邻居一起“共享”音乐。考核中规定,居民在室内播放音乐和演奏乐器适当控制音量,群众体育娱乐活动不影响邻里,小区内也禁止设置高音喇叭。一直让人们头疼的装修更不能肆无忌惮,“安静小区”中居民装修工程需审批,并控制作业时间,杜绝扰民装修。另外,“安静小区”的标准还有变、配电设施应与居民楼分离设置,楼内其他公用设施(电梯、水泵等)采取低噪声或减震减噪措施,不对居民休息产生不利影响;产生噪声的各类服务业噪声污染源排放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小区内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禁止农用运输车进入小区;夜间摩托车进出小区应熄火推行;有专用停车场或规范的停车位;机动车防盗装置不应扰民;小区绿化率也要达到35%。
由于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因此只有通过居民自律及居民委员会管理才能实现。据介绍,凡获得“安静居小区住”称号的小区,均有标志牌悬挂在小区明显的位置,小区内有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果有居民反映小区存在噪声扰民如小区内司机鸣喇叭等问题,那么这样的小区就不会成为安静小区。市环保局每两年对达标的小区复查一次,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将被取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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