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李登峰“杀人案”仍未审结
李玉春案看似平常,但因其与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一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案近日一经报道,就引起了网友和媒体的极大关注。
《中国经济时报》的一篇评论认为,由于此前李玉春举报行动的巨大影响,“李玉春案”绝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如何处理这一事件,将考验相关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李玉春与李信的纠葛始于他们在上海合开的一家公司。
2002年初,李玉春在上海偶遇李信。在李信的游说下,李玉春答应以“李岩”之名与李信共同注册了一家岩昆公司。
最初的合作利润丰厚,让李玉春感到十分满意。但不久之后李玉春发现,李信经常将毫无原由的钱汇到岩昆公司的账上,然后提走,并且这些款项之巨令人咋舌。
李玉春决定退出这汪混水。但李信不允,在济宁、上海等地多次劫持、殴打李玉春,并用摄像机拍下李玉春家人的住所和工作单位,威胁李玉春“如果不听话,让你家里人等着瞧”。
2003年6月,李信得知李玉春正检举揭发自己的劣迹,便赶到上海李玉春的住所前,痛哭流涕,跪地求饶。副市长下跪情景第一次被李玉春拍下照片。
7月中旬,在上海的一家酒店中,李信又一次跪在李玉春和其弟李登峰面前,乞求他们不要告发自己,并被拍下照片。
为表明“诚意”,李信还写下“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再做”、也不再“指示别人做任何一点伤害李玉春的事”。
李玉春拿到李信下跪的照片和保证书后,继续躲藏在北京、上海检举李信。
在山东省临邑县,李玉春的家人经常收到匿名电话的威胁,要他们交出李玉春,并恐吓他们不要让李玉春到处告状。李玉春将来电的手机号码拿到电信局查询,发现其中大部分是济宁市的号码。
2003年10月18日,李玉春的二姐李玉芬到母亲马胜兰家中,发现门上贴着大字报,上面有辱骂、威胁她母亲和妹妹李玉春的文字,而且,母亲家的门窗玻璃全都被敲碎。
李玉芬说:“我母亲和继父对我讲,济宁来了七八个男的,门窗玻璃全是他们砸的,门上的大字报也是他们贴的,他们进门就砸,并到每个房间找李玉春,还威胁我母亲,让我们一家人都留条后路,让我妹妹把李信磕头的照片和李信写的保证书交出来,不然的话,就让我们全家‘人间蒸发’。”
2003年10月21日晚,李玉春的弟弟李登峰又接到李信手下的电话,对方约他在临邑县城的广场谈判,让他交出李信下跪的照片和保证书。
当晚10时左右,李登峰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自家门口,里面坐着几名男子,便上前询问对方是否是李信派来拿东西的。对方否认,说只是停车买口水喝。
面包车从李登峰门口开出不到20米,又停了下来。李登峰觉得蹊跷,便再次上前询问。车上一人挥拳便打,李登峰遂与对方发生冲突,致使一死一伤。
2004年5月14日,李登峰涉嫌杀人案在德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李登峰的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向法庭出示了两张时任济宁市副市长的李信下跪的照片,引起举座哗然。
李登峰的另一位辩护律师赵晓明向法庭提出,“很多证据证实,被害人一方就是济宁市李信所雇佣的杀手。”
2004年7月8日,德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登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
7月19日,李登峰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山东省高级法院至今未对李登峰案作出最终判决。
举报人一家被改变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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