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女友与他人同居不满,安徽厨师张洪强一怒之下购买了汽油,将情敌所开的小餐馆烧毁,将情敌烧死,将女友烧成重伤。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洪强今年24岁,原系安徽省农民,学会做菜的手艺后一直在北京的一些小餐馆里当厨师。2003年,他认识了23岁的杨小姐,俩人一见钟情,成为恋人。按照张的预想,两人一定能够顺利步入结婚的殿堂。没想到,杨小姐突然和张疏远了,原来她认识了在北京市大兴区开小餐馆的高老板,俩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同居在一起。张得知此事后心中非常气愤。
2004年3月30日下午,张在丰台区一个加油站购买了十块钱的汽油,坐车来到大兴。他先是给杨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他对杨进行了威胁,表示绝不会放过杨和高。3月31日的凌晨,张来到高经营的餐馆外,点燃事先准备好的汽油,砸碎玻璃,扔进了高和杨居住的餐馆,将餐馆烧毁,并造成高死亡,杨重伤。
4月5日,公安机将张查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洪强为实施报复,纵火焚烧餐馆,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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