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之痛
三年前的“周岱兰事件”,虽然发生在上海,与民工小孙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但是还是让他至今记忆犹新。“说不定这样的事情什么时间就发生在我的身上了。”
2002年12月24日早上,外来务工人员周岱兰在上海普陀区一户姓丁的人家做保姆时,为了擦窗户,失足从四楼摔下来,被雇主及时送到普陀区一家医院急救。尴尬的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社保,周岱兰的摔伤,不算工伤,不受劳动法保护;《上海市外地劳动力工伤待遇的规定》的适用对象也不包括保姆,无法获得救助。虽然雇主一家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但是由于昂贵的医疗费用发生了分歧,使雇主与保姆之间原来建立的良好感情,也因为这场意外而破裂。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周岱兰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次农民工社保问题的争论,当前农民工伤亡、病害事故屡屡发生,那么农民工需要的工伤保险、生产生活基本保障措施为什么不能落实呢?
一位小企业的老板给记者算了笔账,他公司里的农民工平均月工资约为700元,如果把五项保险上全了,企业每月要额外支出近300元,如果这样,农民工的低劳动力成本就不存在了,还不如雇佣城镇下岗职工或减少雇员。出于同样的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在吸引外来投资时甚至把“不用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一项优惠政策。
更为重要的时,农民工自己对社保也不感兴趣。记者在郑州市二七区的一个建筑工地采访时,几位农民工说起社会保障,开玩笑地说,交社保还不如政府每月多给100元工资实惠呢!
“如果我们发生了意外,谁能给我们基本的保障?”小孙对周岱兰的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对自己的环境担忧。
渴盼“市民待遇”
“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承担着城市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而他们的待遇与城市产业工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信阳市委书记刘怀廉对农民工的问题特别关注,他的设想是,破除体制性障碍让农民工享受与城市产业工人相同待遇。
刘怀廉的理由是,进城务工农民同产业工人一样,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城市劳动者,他们与土地已经基本没有劳动和收入上的联系。“但是,当前由于种种原因,作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工并未得到与城市工人同等的待遇。主要表现为:在工作地没有与城市工人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同工却不能同酬,对农民工拖欠工资、人身伤害等侵权现象还时有发生;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欠缺,子女教育缺乏保障等。”
“农民工与城市之间是有隔膜的,我们需要打破这个隔膜,因为问题的实质在于,农民工遇到的问题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2004年,社会学专家石英曾经在政府的允许下,对农民工的生存状态进行了一次调查。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从事着家政服务业,目前,我国的家政服务业处于“简单劳务型”的初级层次,但家政服务已表现出向“知识技能型”、“专家管理型”发展趋势。石英认为,政府应该将家政业纳入国家发展计划,进行产业结构升级,保护家政服务员的权益,从而带动农民工市民化。
事实上,为农民工争取城市市民的“身份和地位”,目前已经成为很多专家和社会学家关注的焦点,因为长期以来农民工所遭遇的尴尬以及无奈,多少折射出了社会进程中的“不和谐”,怎样改变这个现状,已经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了。
石英说,“不解决农民工的现实问题,就无法讨论下一步的城市化进程问题,这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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