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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民陪审员
昨天,就人民陪审员的相关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市高院政治部的工作人员。
人民陪审员有什么样的权利?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也就是说,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陪审的过程中,与法官一样身着法袍,开庭审案,并在合议案件时拥有独立表决权。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另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如何产生?
符合担任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是否实行终身制?
不是。人民陪审员的任期是5年。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
人民陪审员的待遇?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法院参照当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
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或审判活动,所在单位不应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哪些案件需要陪审?
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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