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农民董某因违法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为使董某逃避罪责,竟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致使交管部门做出了错误的事故认定书。但纸终究包不住火,日前市一中院依法做出判决,肇事司机被判刑3年;车主、冒名顶替者及做伪证者等4人也均因包庇罪分别被判6个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案发当日,宝坻区农民董某持与所驾车辆不相符的驾驶证,驾驶宇通大客车驶入逆行道,将横穿马路的行人辛某撞致重伤。
肇事后,董某在车主陈某的指使下弃车逃逸。随后,陈某与另一车主李某用电话密谋后,先后指使被告人张某某、齐某某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虚假证明,称事发时该肇事车是由有驾驶资格的张某某驾驶的。据此,交通队做出了错误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后经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撤销了原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被告人董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车辆所有人已赔偿了被害人辛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