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滥用绿色食品标志或假借绿色食品之名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统一组织对部分超市、商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包装食品,已责令经营者全部下架;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国家对绿色食品有专门规定,购买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如有疑问,有权向经营者索要证明文件。经营者在购进标称绿色食品的商品时,也要仔细查对有关票证,逐一核实,并保存备查。
据悉,绿色食品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证明商标,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检查发现,有的食品只在一个品种上注册绿色食品标志和编号,但却在同一种食品多个品种上重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和编号;有的食品没经过注册,却冒用绿色食品标志。
涉嫌违法食品企业名单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商标名称规格 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新一代雪梅 广东汾煌食品有限公司 汾煌 50g/袋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编号,不能提供有效证件
什锦豆 广东胜通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绿叶 450g/袋 标注“绿色食品”,不能提供有效证件
金饺子粉(玉米面粉) 天津市粒粒金食品有限公司 采农 1kg/袋 标注绿色天然、全面营养绿色系列食品,不能提供有效证件
鲁汁牛肉 贵州牛来香实业有限公司 牛来香 258g/袋 绿色食品批号过期
天然黄冰糖和天然冰糖 天津开发区兰德津德食品有限公司 400g/袋 未按照批准的绿色食品名称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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