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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1日),71名人民陪审员在位于大港区的法官学院开始了为期5天的封闭式培训。从昨天至5月1日,市高院将分5批对全市44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据了解,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如此大规模的专业岗前培训,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按照全国人大的相关规定,今年5月1日,人民陪审员将全面上岗审理案件。根据最高院的要求,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不应少于24学时,而本市高院安排的培训是40学时的全脱产封闭式集中培训,内容涉及三大实体法、三大程序法、审判技巧等多方面内容。每一批人民陪审员都由市高院常务副院长于世平亲自讲授第一节课。培训结束后,市高院将安排结业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集中统一颁发结业证。
培训课程都讲嘛?
除了于世平副院长讲述的宏观知识课外,人民陪审员在岗前还必须接受基础法律培训,其中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共涉及15门法律法规。此外还有职业道德、基础理论等课程。
[首日培训重点]
-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法官的部分要求也适用于人民陪审员,即要求人民陪审员要有正确的执法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中立意识,要努力学习法律,积极履行职责,积累办案经验和带头遵纪守法。
-对人民陪审员的要求和希望。
在“树立法律意识”一节,于院长说:“我们审理案件的根据是法律,根据不能是良心,根据不能是情理,根据不能是感觉。”在“中立意识”一节,于院长打了一个形象且精辟的比方:如果你和原告握了手,就要注意和被告也要握一下手,否则就都不要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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