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注意以下十个方面的消费问题。
一、增强维权意识,了解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和解决争议的方法途径,懂得依法维权,要提高鉴别能力,不要被一些容易引起歧义的广告宣传、营销手段和人为制造的“卖点”所误导。
二、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向经销商索要购物凭证,并注意保存证据,以免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或纠纷时无法举证。
三、注意“三包”退换货时限,特别是在购买大件商品后,要及时使用,不要因自身原因失去退换有质量问题商品的条件。
四、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对透明的包装袋,还应注意观察袋内是否有异物或出现霉变,发现问题,要及时找经销商解决。
五、交付电话费时,要注意核实电话交费单中的明细内容,看其中出现的信息和服务费等是不是自己订的,如有疑问应当场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电信服务投诉突出,占服务投诉总数的29%。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通讯企业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服务和收费。
六、维修商品时,要主动向维修商索要维修凭证和维修记录,并要求注明维修的部位或更换的零配件,需要更换的商品,还应要求对方注明更换的日期。
七、接受中介服务时,应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特别要明确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次数、期限及违约责任,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按协议约定进行解决。
八、送洗衣物时,要当场查看衣物,并在单据上将规格、品牌、质地、新旧程度、有无损坏等情况标注清楚。
九、家庭装修前,应与装修公司仔细研究并签订合同,并妥善保存合同和票证等有关凭据,发现问题要及时和装修公司联系。如被拖延解决,要尽早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以免超过保修期,使问题难以解决。
十、注意理性消费,不要因价格便宜或附有赠品而购买或接受劣质、不需要的商品及服务,应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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