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政策限定控制房价偏单面积多为75-90平方米执行央行房贷新策
3月15日,天津市推出了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这一政策受到了本市市民的广泛关注。据介绍,市民们普遍对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出台表示热烈欢迎,有关部门在10天内共接待来电、来访近万人次。但从大家的咨询中可以看出,不少人至今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以及相关政策还不甚了解,为此,记者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专门走访了市房管局。
■什么是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房管局: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当前,随着本市城市建设的加快,拆迁群众的住房安置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市提出了构建具有天津特色住房保障线的思路,并在2004年先后推出了廉租住房和经济租赁房,以低廉的租金分别出租给拆迁中“双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解决他们的住房安置问题。今年初,市政府又决定推出160万平方米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用于解决拆迁中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定向销售”说明目前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只是针对特定群体,这是市政府实施的又一重要惠民政策。
■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如何定价?
房管局:《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其中利润不超过开发成本中扣除管理费、贷款利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三项以外的费用之和的30,建设用地实行政府行政划拨。在此基础上,本市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设定为建设招标必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因此,通过政府让利和政策限定,可以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在适当的范围内,让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买得起。从目前已经推出的5片47.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销售价格来看,平均销售价格在2900元-3400元/平方米左右,相对周边商品房的售价,平均低500元-1000元/平方米左右。
■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由谁承建?
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招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目前,本市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在项目招标时,将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销售对象、销售平均价格和最高价格条件作为招标项目的必带条件,参与竞标的企业也必须有良好的开发业绩。已推出的5片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均由本市资金雄厚、经验丰富和社会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承建,如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以及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能否贷款?
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目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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