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青年在网上结识一名男网友,短暂聊天便一见如故,没想到相约见面后如厕时竟被其强奸。日前,施暴者被判3年。
去年7月11日晚10时许,宁河县女青年解某在该县芦台镇一网吧聊天时结识了被告李某,交谈一会儿后,二人便迫不及待相约芦台镇某美食城吃烧烤,直至转天凌晨二时许才离开,二人继续散步、聊天,凌晨三时许解某到一公共厕所内解手,在外等候的李某突然闯进女厕所。解某当即责令李某退出女厕所,并欲用手机打电话报警,李某随即夺下手机对解某进行殴打,打昏后将其强奸。李某在逃离现场时,为防止解某追赶及报警,将其部分衣物拿走,经鉴定解某属轻微伤(偏重)。宁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积极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0000元,并在羁押期间阻止一起在押人员自残事件,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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