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3月24号批准:聂卫国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华士飞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德敏同志不再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中国新建集团公司董事长职务;张庆黎同志不再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