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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金振文):在夏季用电高峰即将来临之际,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4月8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三公”(公开、公平、公正)调度“十项措施”、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力求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以实际行动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更大的贡献。
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一、 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二、 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三、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四、 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五、 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六、 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七、 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八、 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九、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十、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一、 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 遵守《电力监管条例》,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三公”调度工作情况。
三、 颁布《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规范“三公”调度管理。
四、 严格执行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
五、 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
六、 建立问询答复制度,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七、 完善网厂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
八、 聘请“三公”调度监督员,建立外部监督机制。
九、 建立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将“三公”调度作为评价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 严肃“三公”调度工作纪律,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一、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二、 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三、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 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五、 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六、 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七、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八、 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九、 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十、 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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