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吴立峰 钟欣):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获悉,因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该中心3月份共受理消费者电话咨询12186件、投诉举报1672件,较上月增长136%。其中仅3月15日一天就接听电话1119个,约为平日接听数量的3倍。
3月份,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商品类投诉较为集中的依次是:手机、家具、装饰材料、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服装、鞋、电视机等,共419件,占投诉总量的37%。投诉的主要问题是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不到位,三包期内不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或维修收取费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受理食品类投诉69件,主要涉及食品中有异物、食品变质等问题,其中消费者对食品缺斤短两问题投诉比较多,如在购买散装食品时,包装盒与食品一起秤重,而包装盒却单独算价;冷冻食品冰融化后的重量与包装盒标注的净重量相差甚远等。受理服务类投诉270件,占总投诉量的24%,问题集中在电信服务、餐饮服务、理发及美容化妆服务、洗染服务、互联网服务、装饰装修服务等方面,其中仅电信服务类投诉就有197件,主要问题集中在乱收信息费、电话费上,有消费者怀疑自己的电话号码被盗用,话费突然增多但却无法打印电话详单进行查询。
当月消费者举报的主要问题涉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宣传,非法传销,各种商品假冒行为,以及食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如举报食品中含有苏丹红一号,蜂蜜掺杂使假、虚假宣传,餐饮业设最低消费、张贴“严禁自带食品、酒水”等有失公正的格式条款等。
此外,3月份,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还接到大量超出受理范围和期限的投诉,有的还是消费者在其它部门多次投诉都未能解决的问题,部分消费者情绪激动,给受理和解决问题带来很大困难。为此,中心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找经销商或商家售后服务部门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应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防止因超过时效而使问题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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