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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和我的同事很乐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郭卫民]:
现在开始提问。
[凤凰卫视记者]:
卫局长您好,从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中可以看到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到了总则的位置上,是不是说目前在这方面工作会有改善的空间?下一步在执行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措施?谢谢。
[卫金木]:
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这次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很重要的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中保留了原来条例里规定的信访人的三项权利,这三项权利就是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要求受理或者办理信访事项的权利、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
[卫金木]: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中对信访人专门增加了四项新的权利:第一项是获知相关信息的权利,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第二项是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要求信访事项的办理机关要为信访人查询有关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卫金木]:
第三项是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要求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是否受理和处理的结果等情况书面答复信访人;第四项是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就是说信访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如果不服的话,可以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如果对复查的结果还不服的话,还可以向复查机关的再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CCTV记者]:
《信访条例》在修订的过程中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个条例5月1日将正式施行,请问新旧条例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
[卫金木]:
修订前的《信访条例》一共是6章44条,修订以后是7章51条,新修改和增加的条款占条例条款的90%,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新的条例的内容几乎是全新的。如果说不同点,就是新旧条例相比,新条例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程度更高,而且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新旧条例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这四个方面既是《信访条例》修订的着重点,也是新条例的新特点。
[卫金木]:
新的《信访条例》突出体现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总体方向,可以概括为“五个坚持”:第一,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努力建立信访工作新秩序;第二,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构建信访工作的新格局;第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四,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
民内部矛盾;第五,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美国合众国际社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分别问卫先生和许先生。第一,在2004年你们有关部门接受到多少信访,如果您能给出2005年第一季度的数字更好。另外,到北京以及其他省会城市的信访数量是多少?从接到信访事件决定受理一直到解决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时间会是这个问题的转折点?有多少问题最终没有得到解决?
第二个问题请问许先生,如果外国人想要进行信访或者表达一定的意见,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规范实施,外国记者想要问什么问题或者什么事情的时候应该参照什么样的模式?
[卫金木]:
第一个问题请王石奇先生予以回答。
[王石奇]:
中国是一个大国,有13亿人口,有一定数量的上访现象是很正常的,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社会利益的格局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来信来访比过去增多,应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处理信访问题上,我们更关心、更重视的是信访问题的解决。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这是我们做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王石奇]:
中央对解决信访问题是高度重视的,要求各级干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爱民、利民,对信访事项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始终按照中央的要求,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信访工作,解决了大量的问题,成效是显著的,得到了广大人民的称赞。
[卫金木]:
我来回答记者先生提的第二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指的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对《信访条例》怎么执行。在国务院的《信访条例》中,第50条有明确规定“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实际上在我们的信访实践中,接受外国人的信件,对我们来讲并不少见,我们都是按照有关规定来处理的。我正好借此机会提一下,如果提出信访事项,根据条例规定,最好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这也是这次条例中所倡导的。
[王石奇]:
这方面现在还没有准确的数字,还需要一个过程,如果您想要的话,请把您的联络方式留下来,新闻发言人将来再和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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