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从天津市建委召开的“天津市公用事业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动员大会”上获悉,本市首次编制出台一批“公用事业地方管理标准”,这些管理标准是《天津市公共汽车服务管理标准》《天津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标准》《天津市城市供水服务管理标准》《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服务标准》《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标准》《天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天津市管道直饮水工程技术标准》,并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今后,公用事业各项服务都要依照该标准进行经营、管理。同时,广大公众可按标准进行监督。
车、水、气各单位在管理标准公布实施后,将进一步做好服务进社区工作,水、气经营单位要与自己服务范围内的社区、街道建立联系,把安全宣传、服务咨询、售水售气、抢修、维修进入社区,服务到户,提供持续服务。年内,公用事业所有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和公开服务热线,受理报修、投诉和业务咨询。大型骨干企业要在目前已有的服务热线或客服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从体制上进行资源的整合,在技术上进行升级改造,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全程控制的服务体系。
新闻帮助
各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电话:市客管办:23549000市供水处23549096、23549119市燃气处:23549091市建委公用办:23549099(白天)23549135(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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