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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
去年6月27日凌晨6时许,付某驾驶露天车厢的小货车,载25名民工收工归来,行至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南马路交口处时,因采取措施不当,与姚某驾驶的大客车相撞,致乘车的王东某死亡,张杰某重伤,另外10人轻伤。
庭上,王东某的女儿及搭乘该车的其余11名伤者全部到庭参加了庭审,其中王东某的女儿诉求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58万元,其余伤者诉求的损失从13万余元至2000元不等。
被告人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就赔偿部分,他表示:“肯定有出入,他们要求赔偿的金额都偏高,应该按合理的票据来赔。”随后,法官让他核实一下众民事原告人的医药费用票据,他说:“不用看了,俺不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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