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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低保户四类救助政策已经出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将按照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的不同,获得不同程度、不同内容的救助。昨天,记者从本市民政部门获悉,各区县今起相继启动分类救助低保户的措施,凡是救助金额提高的,将从今年5月1日开始补发新增的金额。今年年底前,所有补发的分类救助低保户金额有望全部到位。
今起到居委会申请补发金额
凡是申请增加救助金额的人员,都去居委会办理调整手续。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重病人员,要带着《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原始病历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残人员,要带着《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1997年以后核发的已确定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带着《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户口本、身份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丧偶单亲家庭中的在学子女,要带着《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学生在学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的人员,要带着《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证明身份及财产情况的《公证书》。符合分类救助条件的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到居委会申请后,街道办事处将进行初步审核,再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相应调整差额救助标准。
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登记找工作
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有就业愿望的,可到自家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就业中心登记,将得到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提供的就业援助。
本市低保户分类救助政策链接
1、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的有关鼓励就业政策,实施就业援助。2、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的人员,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3、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中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和白血病的人员;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的重残人员,如一级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一级精神病人及重度智力残疾人,在享受原差额救助的基础上,按当年城镇低保标准的30%上浮。4、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丧偶单亲家庭中的在学子女,在享受原差额救助的基础上,按当年城镇低保标准的10%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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