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昨日该局公布了本市退休人员2005年度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涉及三项标准,每年3月份公布,自公布之月起执行。
据悉,根据《天津市城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关于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以及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和《关于社会办理退休人员和计划内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通知》的规定,上述三个文件中涉及的退休人员2005年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个人账户平均注资额和预提医疗保险费的平均预期寿命问题为:退休人员2005年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969元;退休人员2005年个人账户人均注资额为467.5元;2003年6月30日后破产企业(含计划内和计划外),预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平均预期寿命按照75.95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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