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调查:百万辆机动车行难停更难
日前,本报记者在《通告》颁布之后,就机动车停放与交通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调查,并走访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黄全利。
车辆迅速增加停车难日益突出市
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黄全利告诉记者,目前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04.3万辆,其中汽车62.2万辆、私家小客车30.3万辆。而全市共有各类机动车停车场1578处、机动车停车泊位13.5万个(含夜间停车场871处、机动车停车泊位8.9万个),其中市内六区共有各类机动车停车场1130处、机动车停车泊位8.47万个(含夜间停车场697处、机动车停车泊位5.4万个),即使加上部分物业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停车泊位,全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也无法满足机动车停放需要,造成全市每天有近20万辆机动车夜间散停散放在马路两侧、楼群里巷,处于无人看管状态。
与此同时,随着私家车的迅猛增长,本市停车难的问题将更加突出。近几年本市汽车年均增长6到8万辆,年增长速度达13.5%。目前根据车辆管理所的统计,私家车每天上牌的数量在300辆左右,按照规划要求,每增加1辆机动车就需设置1.2个停车泊位,其中1个为自用泊位,0.2个为公用泊位。据此计算,本市每年应新增停车泊位近10万个。虽然有关部门已规划停车楼30处,预计可以解决1.14万个停车泊位,但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因此,如不加快停车设施建设,不仅原停车缺口无法得到解决,新增的车辆将进一步加剧本市停车供求矛盾,并严重影响本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乱停乱放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黄
全利局长称,目前本市汽车的快速增长,已经远远的超过了停车这种静态交通秩序的发展。以往,人们比较关注的是像通行这样的动态交通秩序的状态,对像停车这样的静态交通秩序关注不够。随着汽车飞速增加,静态交通秩序不足,逐步开始影响到了动态交通秩序。由于本市没有足够的停车规范设置,使得机动车只能乱停乱放,在一些路段,占用行车道,使得道路的通行严重受到影响。经过调查,在一些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道路区域,道路的通行速度减少了30%,这给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目前本市应当加快停车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管理。
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管理就
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黄全利局长提出了三化原则。黄全利称,首先,加快停车网络建设,做到车有其位。按照《通告》精神和实际停车需求,坚持“网络化、规模化、系统化”的原则,加快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积极建议出台停车楼建设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促成一批公共停车楼建设,解决重点地区的停车难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适应本市停车需求的管理模式,并合理利用现有城市道路资源,选择对道路影响不大的区域、次干道、断头路和其他有条件的地点,规划新建一批固定和临时、限时停车场,方便市民就近停车。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停车场或利用空闲场地建设临时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并提供有偿服务,缓解停车难问题。对已经建成但被挪作他用的各类停车场(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功能。通过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力争使散停散放在楼群里巷、居民小区和主干道路上的车辆有处停放,做到车有其位。其次,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对各类经营性停车场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按照统一设施、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的标准,加强全市各类停车场(处)的规范化建设。使停车场管理与车辆安全防范和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统一起来。不断加强停车场技防设施建设,逐
步增设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提高车辆安全防范水平。
占路不是解决停车难的主流方式关
于占路停车问题,黄全利说,按照规定,通行的道路上,只能用于车辆的行驶,是不能停放车辆的,机动车应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禁止在道路上包括人行道、楼间甬道、胡同里巷等地点停放机动车。但目前,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交通管理部门和停车场管理部门以及公安局其他部门,相互配合,根据《通告》的精神,选择对道路影响不大的区域、次干道、断头路和其他有条件的地点建设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事实上,从长远打算,应该将路外停车场建设放在远景规划中。根据国际惯例,路外停车场应该占到停车设施整体的50%以上,但目前对于本市来说,这很难达到。目前本市采取的占路停车,只是应急解决缓解停车难的一个措施,并不是治理解决机动车停车的主流方式。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问题将会经过10年、20年甚至是更长时间。
依法治理车辆的乱停乱放对
于目前车辆应该如何停放,以及怎样治理乱停乱放,黄全利表示,在《通告》发布后,许多市民提出了如何停放车辆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市民提出前往一些公共场所如餐厅、银行等地点如何方便停车。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全力进行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规划,这一阶段还是属于规划期,但很快规划就会完成,目前已经有百余处的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划定完毕。同时,交通管理部门也希望市民能够自觉守法,遵守规定,对于有好的建议和意见,可以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协商互动,使得机动车停放的管理更加圆满。对于公共场所的停车问题,交通管理部门会尽最大的努力,多增加停车泊位,方便市民停车。争取在今年年底,本市能够达到车各有位,同时,市民在外出时,在需要停车的地方,争取能够在到达地点的附近,用5到10分钟就能找到一个停车泊位。对于乱停乱放的机动车,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格予以治理。加强对违法占路停放车辆的日常严格管理,对违法停放车辆依法进行摄录,并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委托清障公司将该机动车拖移至停车场,依法对车主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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