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胥敬祥,把身边几件生活用具装进一个小挎包里,迈步走出监号,监狱的服刑人员在道路两旁列队鼓掌欢送。在周围一片惊讶的目光注视中,他跨出一道又一道铁门。
管教干部对胥敬祥说:“你是咱监狱的第一例,从来没这么放过人!”
监狱大门外守候的记者们在呼唤着他的名字———
2005年3月15日17时,这一时刻永远烙在胥敬祥溢满辛酸的心中。每每忆及,泪水都会从胥敬祥的双眼奔涌而出:
“这么多年,省检察院要是放弃抗诉,我活不到今天!”
5月18日,身患慢性肾炎、心膈肌炎的胥敬祥坐在记者面前仰天流泪,13年冤狱不堪回首……
错案里隐藏着更大错案
接受记者采访,68岁的李传贵依然心存疑惑:“胥敬祥,一个农民,怎么能把16年的案子给整翻过来,有罪变无罪?!”
李传贵,二级警督,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老资格预审员,1998年退休。他说自己1993年遭遇冤诉的事,都是因为办胥敬祥案。
1991年春节刚过,河南省周口地区(现周口市)鹿邑县杨湖口乡接连发生了十几起抢劫案,一时间人心惶惶,谈虎色变。1992年4月13日,鹿邑县杨湖口乡闫胥庄村民胥敬祥被鹿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年前的连环抢劫、盗窃案“告破”,歹徒被抓获的喜讯在全县不胫而走。
胥敬祥被捕后,案件移交到鹿邑县公安局预审股审理,李传贵详细审阅那份认定胥敬祥犯有入室抢劫罪的151页材料时,感到疑问重重。讯问时,胥敬祥大呼冤枉,否认自己参与抢劫,并称口供都是被刑讯逼供得来的,“我保证,假如要有一个人能证明我和他们一起抢劫一次,枪毙我都没有怨言”!
李传贵当时认为,据眼前现有的全部证据,无法认定胥敬祥犯有抢劫罪行。李传贵向上级领导汇报时称:胥敬祥犯罪事实无法得到证实,案件暂时无法移送起诉。
万万没想到的是,1993年7月,一份举报李传贵故意抽调胥敬祥案情材料、藏匿犯罪证据的文字放在有关领导的办公桌上。同年11月,鹿邑县检察院以李传贵涉嫌徇私舞弊罪提起公诉。县法院立案审理后,认为检察院对李传贵的指控没有事实根据,宣判无罪。县检察院不依不饶提起抗诉,周口地区中级法院于1995年8月28日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事实上,李传贵被逮捕入狱,关押达半年之久。因病取保候审出狱后,李传贵得知法院判决仍然心神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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